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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
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3-31 1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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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就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桂政办发〔202240号)等指导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开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业宜成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亟需梳理完善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办理指引文件。2010年以来,广西相继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10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融资担保公司变更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金监融函〔20187号)关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办理工作指引类文件或补充通知共5个,部分做法和要求已不适应国家发展形势和行业发展的要求,亟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及退出机制,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三)促进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行业“减量增质”监管导向,按照“把好入口、畅通出口、严控增量、分类处置”原则,从严落实监管要求,从严审核机构设立申请,提升存量主体质量,《指引》进一步规范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办理的条件及流程,并附有各事项办理材料模板,统一业务办理规范,从源头上规范业务办理规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节省时间,助力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指引》主要内容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事项的办理条件、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本章明了印发指引的主要目的,明确了《指引》的适用范围。

(二)第二章设立。本章明确了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及分公司所须的条件及申报材料。为提高融资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适应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本章提高了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优化了融资担保公司股东条件,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章变更。本章细化了变更事项的条件及申报材料。在原先融资担保公司分立、合并办理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变更名称、营业地址、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章程、注册资本、股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材料内容,提高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四)第四章终止。本章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终止融资担保业务的条件及流程。终止分为注销终止和吊销终止,注销终止为融资担保公司主动终止,吊销终止为因违规违法被吊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本章弥补了我区现行制度没有关于终止融资担保业务规定的制度空白。

(五)第五章办理流程。本章明确了审批制、备案制、报备制事项的办理流程。统一业务办理规范,突出流程的可操作性、便利性。

(六)第六章附则。本章主要是明确《指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及废止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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