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是促进地方金融资源集聚、提高地方经济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出台实施《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具体时间表,为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有利于推动自治区各部门协调联动,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准确充分把握“十四五”期间广西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珠江-西江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区等重要战略机遇,有效化解体制机制上的堵点、痛点、难点,着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同时,完善地方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行业回归本源良性发展,建立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环境,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金融供给体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将进一步提高金融供给的适应性、灵活性和覆盖率,促进“十四五”期间广西经济金融发展更加主动、协调,内生动力切实增强。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实施我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做强负债与做优资产相协调,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相促进,转变方式与调整结构相结合,风险防控与高质量发展相统筹,到2024年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模与效益同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针对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组织体系、规模实力、资本补充、业务转型、公司治理、风险防控等多方面,提出了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持续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构建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转型发展、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撑、构建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六大任务20条具体措施。
(三)实施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宣传引导四部分,强调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制订配套措施,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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