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志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桂金监干〔2021〕23号

2021-12-28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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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处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

何志敏同志任资本市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韦瑞智同志任金融改革和对外合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卢军静同志任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太顺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奕君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德欣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潘麒伊同志任银行保险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颖同志任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银行保险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2021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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