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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

2020-03-15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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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力以赴稳金融、促发展,全区金融运行稳中向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主要亮点

(一)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有新进展。

筹备并召开金融开放门户北京座谈会和新加坡、泰国推介交流会,推动自治区政府与20家重点金融机构(单位)签订战略协议,在重点项目融资等领域达成197项合作事项,“十三五”期间意向融资规模不低于1.45万亿元。启动76项重点金融改革创新事项,38项取得重大进展。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运营中心和渤海银行南宁分行正式对外营业,新设保险分公司3家、证券分公司1家。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一站式服务大厅,吸引60家金融机构(企业)落户。2019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继续位居西部十二省(区)第一。根据2019年12月发布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显示,南宁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较上期提升6个名次。

(二)农村金融改革有新举措。

推动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2019—2020年)》《“田东模式”升级推广行动计划》,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举措,加快“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在全区升级推广。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三家城商行43家市县分支机构设立规划获得批复。

(三)服务实体经济有新成效。

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新增信贷投放、资本市场融资创历史新高。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共举办自治区级银企集中对接活动4次,签约企业超过27000家,签约授信额度超过3000亿元,实际放款金额超过1800亿元。金融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年末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开展的暗访调查中,“获得信贷指标”满意度超过90%,高居营商环境7项重点指标第一。建立设区市金融生态建设评价机制,成为目前全国少数几个开展此类评价的省份。

(四)资本市场发展有新突破。

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1352.99亿元,增长43.37%。新增A股上市公司1家、香港联交所拟挂牌上市公司1家、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企业1家、在广西证监局备案辅导企业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我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债金额26.24亿元,同比增长261倍。

(五)金融人才工作有新亮点。

完善支持金融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起草制定《关于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提出强化金融人才队伍顶层设计、加大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完善激励与服务保障等十方面措施。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设金融开放门户,进一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自治区、设区市、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桂金融部门工作机构和机制,形成横向协调配合、纵向贯通联动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工作格局。自治区成立领导小组,陈武主席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我局,统筹解决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成立金融开放门户指挥部,秦如培常务副主席任指挥长,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支、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地市、各主要金融机构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14个设区市、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53家单位建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定期报告制度,以《广西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工作专报》形式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报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情况。

二是完善出台配套政策。制定《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五年实施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和《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形成《关于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若干措施》。推出专项实施方案,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联合制定《关于支持广西自贸区建设的金融服务方案》等措施。推动完善地市政策体系,指导南宁市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若干措施》、北海市制定《关于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海市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奖励扶持政策》,推动防城港、贵港、钦州、来宾等市制定落实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实施方案。

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强化政策解读,推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8种外文版本,开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组织专题报道100余篇。举行《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39家媒体进行报道。强化向东盟国家的专题推介,自治区领导亲自带队赴新加坡、泰国、香港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推介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推动与大华银行、星展银行、中银香港、中国太平集团等金融机构的务实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少于17份。承办在北京召开的共同推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座谈会,拜访东盟六国驻邕领事馆、香港驻桂联络处、新加坡驻广州领事馆,宣传推介金融开放门户政策。

四是优化金融空间布局。启动编制《广西全区金融空间布局规划》,与南宁市联合印发《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南宁)建设规划》,大力推进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推动北钦防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中心,制定《金融服务北钦防一体化实施方案(草案)》,支持北海市发展向海金融服务,建设现代金融产业城,173家高端服务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将落户北海。支持钦州、防城港等市完善跨境园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市自下而上开展金融改革创新。

五是深化“引金入桂”战略。中国—东盟金融城汇集金融机构60家,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渤海银行南宁分行、中邮人寿南宁分公司、建信人寿广西分公司、国任财险广西分公司顺利开业,太平保险东盟保险服务中心区域总部基地落地广西,新增证券分公司1家,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2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150只,备案基金管理规模达436.49亿元,较年初增加8.19%。

六是加大对外交流合作。成功举办第11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暨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峰会、中国—东盟金融交流会、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国际多边金融组织东盟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论坛和东南亚人民币论坛,进一步巩固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的“南宁渠道”。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总部及中国人民大学共20个单位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战略合作协议》。成功举办2019亚信金融峰会,形成《2019亚信金融峰会南宁倡议》。

七是建设“4×4”金融发展平台。争创“四大示范区”建设。制定《广西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推动南宁市设立保险创新产业园、北钦防地区建设航运保险中心。出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法人金融机构累计获得1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额度,累计募集资金60亿元。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制订《关于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工作指引》,在“中马双园”等推动跨境金融创新和试点。打造“四大中心”。推动设立交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中心(南宁);支持中国银行中国—东盟支付清算一体化建设,推动桂林银行与柬埔寨加华银行合作实现人民币与瑞尔直接清算;研究设立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东盟资源要素(商务与投资)服务平台完成上线;推动“深交所面向东盟金融服务基地”建设,V—Next论坛落户广西;推动广西投资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等筹建广西联合征信公司。建设“四大基地”。升级中国—东盟现钞调用中心,推动工商银行亚太共享运营中心落户广西;推动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发展,争取中保投到广西设立振兴边疆等股权投资基金;与新华社联合建立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上线,完成老挝、缅甸国家云计算中心平台建设,推动中国信保在广西建立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和咨询评估中心;推动国开行将中国—东盟银联体高官会议永久会址设在广西,启动建行大学东盟分院建设,启动筹办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健全“四大市场”。推动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黄金产业交易、区域股权投资、区域产权交易“四大市场”的建设。推动设立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航运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与曼德琳集团公司合作设立泰国交易服务中心。 

(二)升级推广“田东模式”,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一是加强统筹,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2019—2020年)》《“田东模式”升级推广行动计划》,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举措,加快“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在全区升级推广。组建“田东模式”升级推广工作小组和技术攻关小组,统筹设计谋划升级推广工作和探索运用金融科技助力田东模式升级推广的路径。积极与中国银联广西分公司、华为广西分办事处等会商合作,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争取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联合百色市政府修改完善《百色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将百色市列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的请示》,争取百色市早日获批建设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糖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农发行总行与自治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出台《信贷支持广西糖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油茶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配合自治区村集体经济办等部门制定乡村振兴、林业、养殖业、粮食、海洋、农民工等涉农政策文件。推动金融加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做好钦州市联系点指导工作安排,并开展金融支持村集体经济调研工作。走访调研我区2018年农村金融服务进村专项活动示范点创建情况,拨付参与示范点建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2763.52万元。

四是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制定2019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分解布置全年金融扶贫工作任务。定期向自治区扶贫办按季度报送极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情况。牵头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的通知》。加强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沟通协调,督促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等问题的整改,联合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完成对南宁市及辖内12个县(区)2019年扶贫资金督促指导。

五是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2019年,三家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在全区县域共开设筹建79家支行,其中北部湾银行已在10个贫困县设立的分支机构获批,有5家机构已顺利开业;柳州银行已在7个贫困县设立的分支机构获批,有1家机构已顺利开业;桂林银行已在16个贫困县设立的分支机构获批,有4家机构已顺利开业。

(三)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对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平台等组合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1646亿元,同比增长6.2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0497亿元,同比增长14.27%;全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1179.65亿元,同比增长57.99%。

一是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体系。牵头起草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行动计划》;参与起草《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配合出台《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继续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激励办法(试行)》,正在起草完善《广西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设立方案》等政策,使金融支持工业、糖业、脱贫攻坚、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引导措施更加完善。

二是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自治区政府同意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自治区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日,推动银企对接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牵头举办2019年全区服务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办好2019年11—12月集中对接日活动,筹备召开广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第一次会议暨2020年1月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

三是启动建设“壮美广西·金融云”项目。组织起草“壮美广西·金融云”建设总体方案、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建设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六大平台。推动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西数字征信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加快推进涉企政务数据归集,组织开发了向银行机构开放政务数据的统一数据接口,力求尽早实现向银行机构开放政务数据资源。

四是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开展获得信贷百日攻坚和年度攻坚行动,获得信贷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辖内10家小微贷款主要银行机构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业务平均申请材料压缩到4.49项,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4.02个工作日,平均办理环节压缩到3.21个,企业普遍反映办理信贷业务效率明显提高。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落实情况的暗访督查中,根据全区7项重点攻坚指标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获得信贷指标”满意率为90.77%,基本满意率为7.69%,不满意率为1.54%,满意率排名第一,不满意率最低。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审批提速增效,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22个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窗口服务评议满意度100%。在总结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的经验基础上,推动建立对设区市金融生态建设评价机制,制定评价办法,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结果运用,成为目前全国少数几个开展此类评价的省份。

五是深化融资担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文件,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企业年化融资成本由10%左右(商业担保融资模式)降低至6.65%左右,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约3.3亿元。积极参与广西融资担保集团组建方案的起草工作,推动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科学分解下达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业务年度任务,完善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实现对各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考核。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业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水平。

通过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加大直接融资奖补力度,推动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业务取得新突破。2019年,全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1352.99亿元,大幅增长43.37%。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富有成效,新增A股上市公司1家,新增香港联交所拟挂牌上市公司1家,新增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企业1家,新增在广西证监局备案辅导企业7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根据上市公司三季度财报,38家A股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4.22亿元,同比增长10.29%;净资产1646.97亿元,同比增长11.83%,38家上市公司盈利29家,盈利面76.32%,较2018年前三季度增加2.6个百分点。我区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债金额26.24亿元,同比增长261倍。

一是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召开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推进会。积极开展资本市场“一十百千”行动,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培育帮扶,全年共赴7个设区市走访帮扶企业30余家,并举办广西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业务座谈会。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管理办法》,狠抓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建设,出台《重点拟上市企业信息通报帮扶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帮扶重点拟上市企业的新机制。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在库企业已达308家,评选出第二批重点拟上市企业19家。落实直接融资奖补政策,完成拨付2018年上市挂牌奖励、发行债券奖励金额5920.36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

二是加大资本市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沪深交易所交流合作,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上交所、深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深交所在广西设立服务基地事项。联合广西证监局、深交所在南宁共同举办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05期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向上交所争取单列部分董秘培训班名额给广西企业,广西70多家企业近100人参加培训和考试。举办150余人参加的广西资本市场跨境业务大型培训交流会,组织广西科创型企业及国有上市后备企业走进上交所活动。加强内外协调,成功推动2000万元广西资本市场培训基金到账。

三是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出台《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强化监督管理,联合广西证监局对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进行现场检查和约谈负责人,责成加快落实2019年底完成挂牌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任务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区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担当能力。

一是完善支持金融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十易其稿形成《关于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提炼修改为《关于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推动在《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金融政策文件中提出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具体举措。指导和配合南宁市制定和出台给予税收优惠、提供住房保障、“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吸引优秀金融人才的措施。目前,已在中国—东盟金融城核心位置筹集一批金融人才公寓,《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方案》也正在研究制定中。深入开展人才调研,形成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人员基础数据库和近2万字的《广西金融人才调研报告》。

二是加大全区各层次干部队伍培训力度。举办党政领导金融知识培训和广西地方金融发展培训班,参训人员涵盖党政金企人员110多人(其中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3人)。局领导受邀为自治区、南宁市、钦州市、崇左市和五象新区进行专题讲座授课达7人次。举办专题培训10余场(次),参训人员涵盖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企业等有关人员,参训人数超过600人次。举办深圳证券交易所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全年累计为全区培养100多名董事会秘书。

三是深化政校合作,共同推进金融人才培养。与广西财经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智库、人才培养与培训、干部交流、高端金融平台打造、信息共享、金融人才小高地共建等六个方面的合作。支持广西财经学院举办第5届中泰论坛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与中泰发展战略对接研讨会,支持推动金融学科教育,选派1位老师在我局跟班学习,积极参与财经学院金融类教指委有关工作。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全年组织开展8次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学先进找差距 强警示增作为”等专题研讨,组织“扫黑除恶我先行 夯实基础勇担当”等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守初心、强金融、促发展”形式政策教育专题讲座。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开展讲党课活动8人次。用好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

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深入开展5次专题研讨,举办10期读书班。统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4篇并汇编成册,其中8篇调研报告成果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落地。召开深化对党忠诚教育专题研讨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条作出回应,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8+3+1”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深刻剖析25个重点问题,提出74条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30个,提出整改措施72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97个,提出整改措施96条,并以宣传板报等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了公示,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召开3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鹿心社书记在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编印《机关党建重要规章制度汇编》。梳理形成《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3个清单,量化、细化“三个表率”和“模范机关”的标准,提出《关于开展“五做五创”活动服务大金融工作格局思考与建议的报告》,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五做五创”活动服务大金融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五做五创”为具体抓手,着力构建“服务大金融”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党的组织,及时调整各党支部组成部门。实施“支部建设加强年”行动,制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查。做好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及时转隶党员组织关系,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27人次,转出2人次。做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以党建带群建,召开工会两委会4次,开展走访慰问工作9人次。开展2019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百日攻坚”,持续推进金融行业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目前党组织单独组建率为40%,党建指导工作覆盖率100%。成立团支部,发挥团支部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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