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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2-03 10: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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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金监统〔2021〕3号

本局各处、金融服务中心: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金融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快推进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一)强化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强化金融集聚,指导南宁市用好金融开放门户政策,推动开展金融招商,发挥好中国—东盟金融城基金大厦等特色楼宇集聚金融要素的作用,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水平。

(二)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合法合规开展金融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强化重点金融创新案例应用和推广,增强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组织对自治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实施金融创新奖励。

(三)鼓励各市开展金融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自下而上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争创试点任务。加快推进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各创建市用好政策,扎实工作,尽快取得实效。推动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定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遴选两市一县启动试点工作,探索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新举措。

(四)完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机制。组织开展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金融领域)评选,建立健全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跟踪评价机制,调动各地、各部门、各机构的积极性。加快推出广西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重点,完善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国际化协同机制。办好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推动完善与东盟国家经济金融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抓好“桂惠贷”政策落实,加大培训、宣传、对接力度,加快财政贴息资金拨付进度,创新监管评价制度,大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桂惠贷”,拉动贷款增长。探索建立以“桂惠贷”为中心的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机制及产品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各市县、各部门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围绕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开发创新财政金融联动的特色信贷产品。

(二)实施七个“千亿工程”。聚焦工业强桂、乡村振兴、强首府战略等,重点打造“桂惠贷”优惠融资两千亿、工业全产业链融资一千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一千亿、强首府融资一千亿、供应链融资一千亿、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一千亿、企业债扩容一千亿七个“千亿工程”,引导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三)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服务。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推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区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健全融资对接跟踪、服务和协调机制。持续推进线上全天候融资对接,提高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和使用率,推动平台注册企业达到4万家以上。加强股权债权融资对接,搭建股权债权融资路演平台,建立常态化路演机制。适时遴选优质企业赴沪深交易所开展融资路演推介,或邀请全国知名机构投资者来桂参加路演活动,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制定广西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能力,引导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通过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做优做强。

(五)有效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推动保险公司在科技保险、保证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领域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扩大航运保险、工程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模。督促保险公司充分利用车险综合改革的惠民举措,助力车险保费收入增长。

三、全面升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研究出台三年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并推动出台《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以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为核心,升级建设农村金融服务六大体系,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加快升级农村信用体系。采取“1+14+N”模式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推广应用。建设完善全区农村信用大数据基础平台、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端以及具有融资撮合功能的门户网站和广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力争2021年完成全区40%县(市、区)的升级建设,并开始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推动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一是推动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等城商行加快在空白市县设立机构网点,争取设立市县分支机构20家以上。研究支持政策措施,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服务。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机构全覆盖,行政村一级银行服务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特色农业产业金融产品,不断加大对农村信贷投入。二是推动保险服务组织体系下沉。引导保险机构深入农村,基本实现乡镇一级保险服务全覆盖。加快开展农业生产成本保险、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品种探索和试点,助推我区主要农业险种覆盖率稳步提升。三是支持国海证券通过线上服务、邻近网点覆盖、同业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县域服务覆盖。

(四)完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一是推动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域分支机构实质性运营,加强县域分支机构专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县域全覆盖。二是鼓励优质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与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各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五)做好金融扶贫后续政策衔接落实。做好精准扶贫贷款政策跟进,确保全区精准扶贫贷款得到有序衔接。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贷后管理,指导地区适时启动风险补偿机制,杜绝因贷返贫现象。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通过增设营业网点、金融惠民服务点、ATM机等方式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六)进一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探索金融支持与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结合点,加快建立村集体经济金融信息数据库。开展“桂惠贷”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等新型农村营业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信贷产品,优先为产业持续性强、收入稳定的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一定额度信贷资金。

四、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广西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广西金融业“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研究制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研究制订自治区对自治区农信联社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联社履职清单,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制。实施资本市场改革,研究出台《广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二)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资本市场提质增量。一是重点推进三项任务。进一步健全3项机制(首债续债服务、政府平台转型、直接融资奖补),进一步优化3个基础数据库(债券项目库、上市储备库、资本市场专家库),加快建设3个平台(交易所广西基地、企业上市孵化基地、资本市场金融创新及人才培育基地)。二是加大资本市场招商力度。推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设立广西服务基地,大力引进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设立驻桂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

(四)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广落实“见贷即保”和“见保即贷”等批量合作模式。建立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风险补偿、代偿补偿以及业务奖补机制,加大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科技运用和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发“互联网+”线上担保产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五)推动交易场所发展。支持优质交易场所做大业务规模、丰富业务品种、树立品牌形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争取在广西增设大宗商品交割仓,进一步推动胶合板、食糖、有色金属等产业发展。探索开展“期现联动”业务,推动广西特色优势商品在期货交易平台开展仓单交易。引导期货公司在广西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基差交易、定价服务、场外衍生品等业务,推动中国和东盟期货市场的联通,利用期货市场进一步带动现货市场,推动广西大宗商品资源走向国际。

五、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一)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于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申请,进一步简化流程手续,提升信贷办理效率。建立健全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运行规范和评价机制,推动服务升级提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争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

(二)提升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效能。优化平台智能撮合、政策查询、产品推广等功能,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注册和更多金融机构入驻,提升平台融资便利度。推动与信易贷等全国性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支持中小企业线上贷款、信用贷款合力。完善市县子平台架构与功能,拓展平台服务纵深。

(三)完善企业融资信用体系。推动出台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搭建广西企业征信服务平台,推进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海关等涉企关键指标数据整合,建立信息共享、隐私保护和互信机制,依法依规对金融机构开放企业信息查询与数据共享。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信用评级覆盖面,鼓励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提高信用等级。引进区外信用评级权威机构,培育本地企业征信服务机构,发展第三方企业征信服务。

(四)推行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实现政务窗口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审批业务“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事通办”,实现审批时限、审批事项能减尽减,不断提高政务窗口服务效能,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

(五)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政策宣传解读。围绕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等重点金融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

(一)建设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按照“壮美广西·金融云”项目部署,分步建设广西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提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行业各类分析统计、风险预警以及重点企业监控,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和效能。

(二)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区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各级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发挥各联席会议的作用,引导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协同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国资委等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监管行业的联合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人行、银监、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风险联合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接入我区“信易贷”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三)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细则。优化典当行年审工作制度,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依规取消经营许可证。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行业减量增质。

(四)继续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按照平稳有序、统筹兼顾原则,结合广西优势产业资源,依法依规推进交易场所整合工作。落实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穿透式监管要求,规范经营区域、业务品种,严禁开展违规业务。稳妥推进邮币卡交易场所整顿。持续推进文化产权类交易场所整合,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处置有关涉案问题。

(五)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在落实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执法程序和方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八、抓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一)实施高层次金融人才培养工程。修改完善《广西高层次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并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开展金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苗人才的遴选,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入选人才的个性培养计划,统筹开展分层次培训工作。

(二)开展高层次人才目录金融领域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全区金融人才调研,摸清高层次金融人才底数。在调研基础上,修订完善广西高层次金融人才认定层次标准,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汇报沟通,力争将金融人才纳入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

(三)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提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局机关谋划推动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行动学习进机关”,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普法学习考试。继续举办区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业务骨干脱产培训。加大全区金融课题组织力度,建设学习型地方金融监管队伍。二是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推动自治区党校主体班金融素养培训,推动各市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三是加大行业培训。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交所、深交所协议内容,抓好重点拟上市企业董秘培训。加强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等行业业务培训。推动区内外高校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课堂进机构”“金融业务进课堂”等活动。

九、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完善局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增强OA系统督办功能建设,提高督查督办信息化水平,确保督办全程“零遗漏”。二是强化自治区领导及局领导批示指示、重大工作事项、公文限时办结、外转公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查督办,定期对督办结果进行通报,强化督办结果运用。三是做好信访接待答复,加大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强化综合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公文流转环节,提高流转效率,强化公文审核、通报机制,严格公文印制传输。完成局综合会议室建设,完善会议视频系统,实施电子政务内网、商务外网等线路升级改造,提高传输速率。开展局档案室达标升级改造工程,完善档案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绩效推手作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为全局工作主抓手、指挥棒作用,科学制定绩效计划,强化指标督办落实,完善台账管理。组织各处室负责人、绩效员开展绩效业务培训,加强机关各处室、党员干部与相关区直单位、金融系统管理服务对象、市县金融办系统干部及定点帮扶村干部群众的日常沟通交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供精准有效服务,推动我局社会评价稳步提升。

十、全力推进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务培训等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严格按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局领导定期与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严肃整治“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印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民主生活会及年度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把重大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提高党内法规普及度和知晓率,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

(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红色遗址现场教育,开展红色影视展播和红色记忆系列活动,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二是深入实施“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举办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专题培训班,积极利用“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优质学习平台,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探索创建“党员先锋岗”和“青年突击先锋队”,整合优秀年轻干部资源,在全区金融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一线磨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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