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有关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统筹规划和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
(四)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自治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
(七)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八)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法依规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九)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对市县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进行协调指导;统筹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预算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有2个预算单位,其中:
全额拨款、行政一级预算单位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内设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4号)精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地方金融监管二处、地方金融监管三处、金融稳定处、统计调研处、金融改革和对外合作处、机关党委等11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收入;三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宣传等项目建设,相应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收入。
2021年支出总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270.56万元,增长27.72%;项目支出预算1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2%,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33%。2021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宣传等项目建设,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收入;三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宣传等项目建设,相应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五)事业收入0万元。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九)其他收入0万元。
(十)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270.56万元,增长27.72%;项目支出预算1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2%,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33%。2021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宣传等项目建设,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17金融支出247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8%,同比增加2474.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行业属性将我局归入金融支出功能科目,实际同类科目同比增加220.21万元,增长9.77%。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同比增加56.14万元,增长45.05%。
3.210卫生健康支出5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同比增加18.13万元,增长50.66%。
4.221住房保障支出8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同比增加26.08万元,增长42.5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4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270.56万元,增长27.72%,主要是由于调入或新录用人员而增加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9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59%,同比增加233.92万元,增长30.85%。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1%,同比190.3万元增加21.81万元,增长11.4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40%,同比增加14.83万元,增长53.9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2%,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33%。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宣传等项目建设,相应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96.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92万元、金融支出247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6.63万元,同比增加320.56万元,增长12.9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270.56万元,增长27.72%;项目支出预算1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2%,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33%。
(一)217类科目金融支出2474.50万元,同比增加2474.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行业属性将我局归入金融支出功能科目,实际同类科目同比增加220.21万元,增长9.77%。
1.21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金融部门行政支出)”884.23万元,用于我局基本支出。
2.217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金融部门行政支出)”1533.00万元。用于我局项目支出。
3.217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金融部门行政支出)”40.27万元。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2.217类99款99项“其他金融支出”17.00万元。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7万元,同比增加56.14万元,增长45.05%。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5.88万元。用于我局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59万元。用于我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30万元。用于我局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53.92万元,同比增加18.13万元,增长50.66%。其中: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52.01万元。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91万元。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7.44万元,同比增加26.08万元,增长42.50%。其中: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87.44万元。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4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270.56万元,增长27.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9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59%,同比增加233.92万元,增长30.8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2%,同比增加21.81万元,增长11.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9%,同比增加14.83万元,增长35.05%。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9.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11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44万元,比2020年预算30.98万元减少1.54万元,同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19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与东盟国家开展金融合作交流及推介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33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对内交往和对外交流合作的接待、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7.11万元,同比减少0.3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为零,与2020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924.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84.23万元,事业运行40.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70.21万元,增长22.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性支出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42.22万元,同比增加37.06万元,增长4.60%。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40.3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66%,同比减少46.73万元,下降24.98%;分散采购预算701.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3.34%,同比增加20.79万元,增长3.36%。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资金总额为842.22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两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3.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75%;服务类采购预算768.5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本级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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