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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5-03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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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处(机关党委与综合处合署办公)、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处、统计调研处、金融创新处7个处。
    (三)基本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承担与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3. 组织、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 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指导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5. 拟订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企业改制上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建设。
    6. 拟订保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保险市场,推动保险业务发展。
    7. 负责牵头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负责拟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 承担拟订我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市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我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的相关工作。
    9.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编制35 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另核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截至2017年12月末,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在职人员32名,退休干部2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79.45万元,同比增加461.58万元,同比增长37.90%。其中:
    1.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79.45万元,同比增长461.58万元,同比增长37.90%。
    2. 上年结余收入为4万元。
    3.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数为1679.45万元,基本支出574.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1%,同比增长-1.42万元,增长了-0.24%;项目支出1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79%,同比增加463万元,增长了72.11%。
    我办的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539.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7%,同比增加390.26万元,增长了33.95%。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7%,同比增加10.19万元,增长了17.02%。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同比增长4.01万元,同比增长了16.75%。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长-2.73万元,同比增长了-6.1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4.98%,同比增加36.44万元,增长了9.51%。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8%,同比增长4.29万元,增长了3.22%。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同比增长-42.15万元,增长了-70.51%。
    2. 项目经费预算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79%,同比增加463万元,增长了72.11%。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5万元,项目支出1105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预算1539.53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活动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434.53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1105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用于金融改革与创新、地方金融业规范化、防范金融风险、地方金融行业监管、设备更新购置、信息维护运行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预算70.04万元,主要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预算0.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69.88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预算27.95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27.95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预算41.93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41.93万元,是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6万元,与2017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16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拟选派6人赴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进行跨境金融合作交流; 拟选派2人赴港参加2018年亚洲金融论坛(香港)。
    2.公务接待费2018 年预算2.31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坚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的。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11.55万元。预算费用是办本级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1.55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为零。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我办无此项预算(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36万元(与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4.29万元,增长3.22%,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94.50万元,增加679.5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把政府购买服务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按资金来源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94.50万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分:政府集中采购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1.52%,部门集中采购614.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8.48%。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等以外无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预算项目,故没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自治区财政厅重新核定,2018年我办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为3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主要为2辆轿车及1辆越野车。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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