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有关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统筹规划和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
(四)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自治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
(七)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八)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法依规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九)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对市县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进行协调指导;统筹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预算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有2个预算单位,其中:
全额拨款、行政一级预算单位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内设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4号)精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地方金融监管二处、地方金融监管三处、金融稳定处、统计调研处、金融改革和对外合作处、机关党委等11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金融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金融宣传工作经费、机关党建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二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将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专项经费预算编列至补助市县项目支出中,不再在部门预算支出中进行编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2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3%,同比增加143.28万元,增长10.39%;项目支出预算138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7%,同比减少170.09万元,下降10.96%。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三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将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预算单独编入转移支付预算模块,不反映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17金融支出2496.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0%,同比减少67.85万元,下降2.65%。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6%,同比增加23.16万元,增长11.30%。
3.210 卫生健康支出6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同比增加6.82万元,增长11.14%。
4.221 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0%,同比增加11.06万元,增长11.1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3%,同比增加143.28万元,增长10.3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34.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9%,同比增加130.42万元,增长11.82%。
(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4.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0%,同比增加7.21万元,增长3.17%。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1%,同比增加5.65万元,增长11.8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8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7%,同比减少170.09万元,下降10.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87%,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4.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9.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4.78%,同比减少40.01万元,下降2.97%。
资本性支出预算60.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5%,同比减少130.58万元,下降68.4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包括:金融支出249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3.27万元,同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0.9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2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3%,同比增加143.28万元,增长10.39%;项目支出预算138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7%,同比减少170.09万元,下降10.96%。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17类科目金融支出2496.71万元,同比减少67.85万元,下降2.65%。
1.21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979.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17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1.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为完成各项金融工作任务、保障金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金融监管相关支出、金融改革与创新支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支出等。
3.217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136.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17类99款99项“其他金融支出”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9万元,同比增加23.16万元,增长11.30%。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68.04万元,同比增加6.82万元,增长11.14%。其中: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59.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8.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同比增加11.06万元,增长11.14%。其中: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10.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2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3%,同比增加143.28万元,增长10.39%。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7.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60%,同比增加136.07万元,增长11.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0%,同比增加7.21万元,增长3.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7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19.00万元,下降62.5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19.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与东盟国家开展金融合作交流及推介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3.8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金融主管部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7.4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7.4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93.82万元,同比增加14.15万元,增长3.7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4.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9.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13.15万元,同比减少271.43万元,下降56.01%,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将自治区本级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为10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96.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5.20%,同比减少39.78万元,下降29.22%;分散采购预算116.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4.80%,同比减少231.65万元,下降66.48%。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资金总额为213.1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两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1.78%;服务类采购预算188.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8.2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200.0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200.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本级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9个项目均按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18万元,具体情况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表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除人员经费外无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共有重点项目1个—金融监管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具体情况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表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