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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1-02 20: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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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区金融监管信息化、行业标准化、信用评估体系等建设与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区金融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及宣传工作。

(三)开展金融经济政策与形势研究分析、对外交流合作,以及金融人才发展相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范围独立核算单位共1——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7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319.52%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预算二是因工资晋升、工资津贴标准调增、社保基数调整等,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预算。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75.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57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33.72万元,增长319.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万元:主要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87万元增长334.57%,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计提基数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类)7.4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321.02%,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及医疗保险计提基数上涨。

3.金融支出(类)131.0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中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行业属性将我单位归入金融支出功能科目实际同类科目同比增加99.41万元,增长314.2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9.78万元增长346.81%,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增加及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上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1万元,项目支出55.35万元。

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3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单位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项目支出中的差旅费支出。其他金融支出主要用于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加大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控制以及对其他公用经费的压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严控经费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总额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91万元,降低55.5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27.36 %。事业运行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及工作需要,相应增加了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广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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