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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南宁市电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139号

2023-05-16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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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电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电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电科司报〔2023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请做好以下变更工作:

一、明确公司新的注册资本。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南宁电子科技广场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比30%;刘军、范萍、伍福县各出资500万元,各占比10%;马玉军、张翔、谷德中各出资400万元,各占比8%;胡滨、以田各出资250万元,各占比5%;李苏、钟小慧各出资150万元,各占比3%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完成减资工作后,须凭减资完成报告,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2023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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