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同意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2〕124号

2022-07-06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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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请示》友资司报2022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请做好以下变更工作: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至8250万元,其中,广西智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减资1750万元。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利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250万元,占比100%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你公司要做好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完成减资工作,你公司凭减资完成报告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2022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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