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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变更的批复

2021-11-05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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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金监贰函〔2021〕184号

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变更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引》(桂金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法定代表人由庄智伟变更为阮经钦。

二、同意你公司高管变更。同意免去庄智伟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核准阮经钦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杨运德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三、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改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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