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设立广西旅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桂旅投报〔2023〕16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壹〔202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广西旅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名称
广西旅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
1.7亿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
覃莉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有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五、股权结构
广西旅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持股52.94%;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23.53%;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23.5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覃莉莉为公司董事长,莫振军、覃延雄为公司董事,季忠贤担任公司总经理,韦举东担任公司监事,关范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公司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9楼901室。
八、有关要求
(一)公司副总经理请在批复文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配齐,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公司自批复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到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完成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完成前,不得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三)请公司完成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所在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留档,申领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和密码,并按照监管要求报送信息。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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