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壹函﹝2021﹞64号
贺州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贺州市正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变更事项备案的请示》(贺金办报〔2021〕19号)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金办融函﹝2018﹞11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9﹞71号)的规定,对贺州市正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变更事项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刘文芳。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谢春阳。
二、变更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刘文芳。变更后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谢春阳。
请你办督促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相关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新系统)填报数据,并做好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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