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壹函〔2021〕103号
南宁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广西南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注销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请示》(南金办请〔2021〕64号)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金办融函〔2018〕11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广西南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旧版《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退出融资担保行业,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南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属旧版,已于2019年3月失效、作废。自注销批复下达之日起,该公司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之前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注销的旧版经营许可证件主要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广西南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营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源东路北侧第五栋1-2号铺面
业务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以及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编码:桂A120013
公司电话:13768880888
监管部门电话:0771-5502269 0771-2805365
二、南宁市金融办应督促该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删除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中的“融资担保”字样或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内容,并监督其依法依规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做好维护稳定、处理善后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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