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壹函〔2021〕86号
桂林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对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市金办报〔2021〕49号)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金办融函〔2018〕115号)的规定,同意对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1556万元人民币。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7666.67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00万,灌阳县财政局注资500万,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新增610.67万)。
二、换发新证。除注册资本外,许可证所载其他事项不变。
请你办督促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相关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做好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1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