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1〕124号
南宁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广西邦云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事项的请示》(南金审报〔2021〕50号)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西邦云典当有限公司住所由原来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1号荣和千千树E中心写字楼第20层第A单元2009号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A2办公楼十四层1401、1402号办公室。
特此批复。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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