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1〕90号
南宁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广西金久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事项的请示》(南金审报〔2021〕33号)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西金久典当有限公司住所由原来南宁市青秀区铜鼓岭路8号泰国园区1号商业楼27号商铺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铜鼓岭路8号泰国园区3号地下室B11号商场。
特此批复。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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