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0〕173号
南宁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广西金麒麟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公司名称事项的请示》(南金审报〔2020〕70号)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的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金麒麟典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广西南宁潮丰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10%股权转让给广西南宁巧工劳务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杨丽彬将其所持有30%股权转让给廖嘉欣;自然人股东林洪文将其所持有10%股权转让给廖嘉欣。
二、变更后股东结构为:广西潮丰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广西南宁巧工劳务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廖嘉欣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三、同意广西金麒麟典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广西四海典当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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