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擎天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广西擎天典当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擎天典当行报〔2022〕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当行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自然人股东黄芳将其所持有32.5%股权转让给黄红芳。变更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广西擎天拍卖有限公司出资25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5%;南宁市五里华丰印刷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黄红芳出资3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2.5%;黄擎出资3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2%。
特此批复。
2022年 1月 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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