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1〕243号
南宁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广西广衍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事项的请示》(南金审报〔2021〕92号)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西广衍典当有限公司住所由原来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4-702、703号办公用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5号楼5-1101号。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