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1〕156号
防城港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设立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的请示》(防金办报〔2021〕2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当行设立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
二、同意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三、同意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住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武警支队右侧“源发•江畔明珠”14幢1层01号商铺。
四、核准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强军。
五、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同意广西富凯典当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广西豪炫置业经纪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广西创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许强军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特此批复。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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