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函〔2021〕143 号
河池市金融办:
你办《河池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的请示》(河金办报〔2021〕37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当行设立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
二、同意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三、同意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住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顺天路1号嘉欣宜州丝绸园1幢809室。
四、核准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卓明。
五、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同意广西嘉欣典当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897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9.7222%;嘉兴市中丝茧丝绸家纺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2778%。
特此批复。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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