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金监贰〔2020〕8号
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桂金办发〔2009〕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度考评及2020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金监贰〔2020〕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度考评复评及2020年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26日~12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采取随机抽取+专项检查方式确定检查名单。初步拟定对75家小额贷款公司、30家典当行和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3)。
三、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内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度考评及2020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金监贰〔2020〕1号)中的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度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复评。
(二)对2019年1月起截至检查进点日期间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和档案管理、风险控制、配合监管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各公司2019年度整改未完成的违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分3组开展,分组安排如下:
序号 |
成员 |
联系人 |
地区 |
日期安排 |
第一组 |
李沛雁、李彦颖、谭毅、2名会计师 |
李彦颖15173150763谭毅19163912619 |
南宁 |
各组自行安排 |
第二组 |
唐远鹏、宁琳、 2名会计师 |
宁琳13977161808 |
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 |
各组自行安排 |
第三组 |
覃丹婵、李孝江、2名会计师 |
覃丹婵15296540600 |
柳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 |
各组自行安排 |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协助工作,确保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参与此次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公司务必高度重视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主动配合,按要求提供自评、自查报告以及检查所需资料(检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6),并确保检查当日档案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在岗。发现故意拖延、转移、藏匿或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年度考评等级将直接定为D级,并视情节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坚决执行相关廉洁自律规定。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陪同检查的人员,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附件:1.自治区级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抽查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2.自治区级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抽查典当行名单
3.自治区级考评复评和现场检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
4. 小额贷款公司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清单
5.典当行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料清单
6.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料清单
7.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出具给公司)
8.考评复评与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彦颖,0771-2817301,1517315076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