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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金融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25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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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金监统〔20207


各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广西金融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我局制定了《广西金融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5日        


广西金融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广西金融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才分类

按照金融人才功能类别和工作特点细分为四大类:

行业研究类金融人才:指从事金融研究、战略研究、市场研究、金融产品研究和金融机构研究等类别的金融人才。

业务营销类金融人才:指从事科技金融、基金管理、投资银行、保险精算、航运金融、租赁业务、保理业务、客户营销与维护等类别的金融人才。

服务支持类金融人才:指从事金融科技开发、金融数据分析、金融法律、金融财会、金融审计、征信评估、人事管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等类别的金融人才。

风险控制类金融人才:指从事金融机构监管、合规和反洗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类别的金融人才。

二、评价内容

金融人才评价应突出品德评价,注重考察人才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从业操守。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根据金融行业工作特点,重点应加强以下四方面内容评价。

(一)道德评价。突出正向评价与反向评价相结合。正向评价突出爱国守法、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团结协作、追求卓越、勇于奉献等情况。反向评价突出从(执)业惩戒、失信惩戒、诚信守诺等情况。对在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相应表彰奖励的,可以适当提高职业道德评价结果。

(二)专业水平。着重考察人才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熟悉金融行业发展现状、未来趋势、业务模式等程度。综合运用金融专业组织和国际同行评价,采信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中国精算师等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认证结果。

(三)业务技能。行业研究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业务营销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金融业务熟悉情况和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服务支持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风险控制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对相关监管政策法规和风控制度的熟悉程度,以及风险防范、识别和控制能力。

(四)工作实绩。行业研究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研究内容和方向在行业内的领先程度,研究成果在解决现实问题的成效,淡化对论文篇数和著作的考核;业务营销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业绩完成情况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服务支持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专业服务质量,对金融业务发展的支撑程度;风险控制类金融人才重点考察金融业务风险控制质量。

各项评价内容权重占比,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和职能特点分别赋予不同评价权重,

三、组织实施

(一)评价手段。用人单位可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精准性。

(二)评价方式。坚持用人单位评价主体地位,注重充分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以金融人才平时表现为基础,注重采取个人评价与他人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评价。其中:个人评价以自评为主,他人评价主要包括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方面。内部评价包括用人单位常规考核和临时组织开展的综合评价,如年度、季度考核、民主评议等;外部评价包括委托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或科技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价,也可结合市场、用户、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价。

(三)评价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力避评价指标重历史轻发展的问题。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行业研究类金融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

四、评价要求

(一)突出用人单位主导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支持用人单位健全人才评价组织管理,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突出岗位履职评价,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使人才发展与单位使命更好协调统一。

(二)加强评价改革的组织保障。用人单位要主动适应改革,勇于探索实践,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多部门配合参与的评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工作在推动广西地方金融发展和单位员工管理中的作用。用人单位组织或人才管理部门要不断减少资格审批,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优化公平公正有序的评价环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直金融监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持续做好人才评价的监督与指导。用人单位要完善考核评价程序,人才考核评价办法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单位党委或党支部会研究通过,确保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用人单位要健全金融人才考核评价信息数据库,为金融人才认定、选拔、培养和考核评价等提供保证,各评价主体间应共享考核评价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价,让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准备资料,集中更多时间深耕专业。

五、结果应用

(一)推动评价结果多方面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金融人才的“奖、罚、升、降、去、留”有效结合。用人单位应将评价结果作为金融人才认定、培养、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等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特殊人才评价及聘用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急需紧缺金融人才等,开辟绿色评价通道,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经评价后可破格聘用。

(三)畅通金融人才的评价申报渠道。探索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建立外籍金融人才、港澳台金融人才申报评价办法,构建畅通金融企业、金融科研机构、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新兴企业等领域的金融人才评价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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