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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第一批)公布

2021-11-04 08:58     来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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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指挥部关于公布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第一批)的决定

桂金门户指〔2021〕9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以来,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指挥部关于印发<贯彻金融开放门户指挥部调研座谈会精神广西重大金融发展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金门户指〔2020〕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桂政发〔2019〕32号)要求,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重点项目建设,涌现出一批建设成效突出、发展健康有序、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有力地推动了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命名中国—东盟金融城等13个项目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希望全区各地认真学习重点示范项目(第一批)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特色,强化抓手,扎实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工作。

附件: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第一批)名单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指挥部(代)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

(第一批)名单

1.中国—东盟金融城

(实施单位: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中国—东盟金融大厦

(实施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

3.中国—东盟跨境金融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4.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

(实施单位:中银金融服务(南宁)有限公司)

5.中国建设银行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南宁分中心

(实施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南宁分中心)

6.交通银行南宁金融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交通银行南宁金融服务中心)

7.中国太平东盟保险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中国太平东盟保险服务中心)

8.阳光保险中后台基地

(实施单位:阳光财险广西分公司)

9.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广西基地

(实施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北部湾股权交易所)

10.深圳证券交易所广西基地

(实施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南宁市金融办)

11.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实施单位:广西大学)

12.中国—东盟跨境征信服务平台

(实施单位: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3.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实施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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