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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2019-08-01 17: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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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9〕10号)有关精神及反馈的各类评价主体意见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责任处室认真对反馈的53条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分类,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可核验”的标准,对其中39条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对1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为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宗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实际行动。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意见建议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统筹协调,各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目标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抓好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
    社会评价是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有效途径。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明确分工是关键,落实责任是保障。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各责任处室要按照整改措施、时限及成果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各项工作具体方案和步骤,确保整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在整改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推动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
    三、加强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开门搞绩效,阳光抓整改,全程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整改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评判权。及时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满意度。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整改结果于2019年12月15日前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上进行填报,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布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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